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体育部新媒体及网站的建设、管理、安全和应用,规范新媒体及网站信息的采集、制作、编辑、审核和发布,确保新媒体和网站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运行,使体育部新媒体和网站成为展现体育部在党建、教学、科研、管理、竞赛、宣传等工作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网络在体育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体育部工作的现代化水平。为了保障体育部新媒体和网站的高效、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合肥工业大学新闻发布与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合肥工业大学新媒体管理办法》、《合肥工业大学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体育部新媒体,指包括以体育部在籍在册的教职员工个人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信息平台运行的新媒体平台,包括微博、微信、微视频、网络视频直播账号、公众号、QQ公众平台、数字出版物以及APP移动客户端等。
第二章新媒体管理机制
第三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体育部在合工大校园网有体育部官方网页,如有需要开通新媒体平台的教研室及各中心和个人,事先须向体育部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体育部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向校党委宣传部备案,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表》,所在教研室及中心负责人需签字并加盖体育部公章。账号名、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校党委宣传部新媒体运营管理中心备案。
第四条体育部对新媒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体育部QQ工作群、微博、微信等,由体育部批准的群(博)主负责建设和管理。以体育部教职员工个人名义建立,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校、体育部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如QQ群、微信群、贴吧群、APP等,实行“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创建人所在二级单位管理。以个人名义创建的新媒体平台,不得以“合肥工业大学体育部***”、“合肥工大体育部***”、“合工大体育部***”名义运行,且本人对所发信息负全部法律责任。
第三章新媒体工作机制
第五条体育部新媒体平台应有明确定位和服务对象,注重个性发展,避免重复建设。要加强发布内容建设,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体育部网站网页”为全体合工大师生员工服务,主要用于发布通知公告、公示、工作安排及体育部新闻宣传等。“体育部QQ群”面向体育部在藉在册员工开放,主要用于发布通知公告及工作安排,如因个人原因,未能获取相关通知信息,责任自行承担。
第六条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网站、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单位及直接责任人(管理员、群主)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预判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严禁发布不实、虚假和错误信息,严禁利用单位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纯属个人的信息。
第七条建立网站、新媒体内容发布联动机制。在涉及学校、体育部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危机应对时,体育部及下属二级单位新媒体平台应按照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的发布信息进行转发,严禁私自发布相关信息。
第八条建立信息纠错机制。网站、新媒体各平台对已发布的不当信息要及时处理。如发现有损国家、社会、学校、体育部声誉等的不良信息,须及时向校党委宣传部及体育部报告,及时消除不良或负面影响。
第九条建立保密管理责任制。严格遵守合肥工业大学新闻宣传报道保密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发布涉密信息。
第四章网站管理
第十条体育部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安全以及应用在体育部党总支书记和主任领导下进行。
第十一条体育部网站主要是服务于体育部在党建、教学、科研、竞赛、校园文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体育部各二级机构、各中心应积极利用体育部网站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体育部领导班子成员是网站管理员,负责所分管工作领域二级目录的建设、信息维护更新、安全和管理。
第十三条体育部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和审核所分管工作领域工作的新闻宣传,负责审核发布所分管工作领域信息员采编的新闻信息。
第十四条网站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政策水平、计算机应用技能和文字表达能力,努力做好所负责网站目录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发布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网站所登载校外内容必须来源于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网站,并要注明该内容来源渠道和日期。网站内容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网站建设和管理所需经费必须有保障,体育部根据需要更新网站运行、管理的相关软件和硬件设备。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新媒体各平台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新媒体各平台涉及校内数据服务的,服务器必须设置在校内,并按学校服务器管理有关规定报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审批。
第十九条在网络上不允许任何干扰其它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的网络设备和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体育部网页上更改或发布信息。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由管理员负责设置,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技术参数。
第二十条服务器非必要时均采用学校网络中心集群化管理,并接受学校相关技术部门的指导,非集群化管理的虚拟机、服务器、网站、数据库系统要防范非法攻击。服务器要安装相关安全防范工具,定时查、杀病毒,及时安装系统补丁;在网站建设中,不能使用非法或不明来历的程序代码和创作素材;网站交互式程序的开发设计要进行安全性能测试。
第二十一条网站各类资料要定时备份,备份方式方法要多样,即要有同时备份,也要有异时备份,即要有本机备份,又要有双机备份,确保数据安全,保证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
第二十二条建立应急工作快速反应机制,以处理网络病毒、网络攻击、有害信息。网站管理员必须保证每天定时浏览网站,对所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做到迅速清除和处理,做好备份,做出分析,查来源,堵漏洞。一般性有害行为要报告体育部分管领导;严重性有害行为要报告宣传部、保卫处;特别严重的有害行为或存在违法现象由保卫处上报公安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体育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QQ群、微信群、贴吧群)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及损害学校及体育部形象的信息。不得制作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信息;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信息;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
(7)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
(8)损害丑化国家机关、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民族英雄及学校形象的信息;
(9)其他违反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信息。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合肥工业大学体育部。